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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运行 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

作者:   时间:2021-03-26   点击数:

各教学单位:

经学校研究决定,学生定于4月8日和9日分批返校。为做好教学运行相关工作,通知如下:

   一、学生返校前教学安排

继续实行线上教学,做好教学观测,确保延期返校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。提前谋划返校后线上线下教学的有效衔接,做好线下开课准备。

清明节期间,4月3日(周六)、5日(周一)课程,任课教师与学生协商补课,在学生返校前完成教学任务。

   二、学生返校期间教学安排

4月8日(周四)、9日(周五)全校停课,涉及课程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协商补课。可提前线上补课或返校后线下补课,线下补课需提前办理教室借用手续。

 

 

   三、补缓考工作安排

学生返校后,于4月17日-23日安排课程补缓考工作,各单位根据教务系统补考安排,于4月6日前在教务系统完成补缓考负责教师的确定和试卷印刷工作的安排,于4月26日完成成绩录入工作。

   四、学生返校后教学工作安排

4月10日起全面恢复线下教学,教师需检验学生线上学习效果,统筹做好线上线下教学的有效衔接。

   1、理论教学

任课教师上课可以不戴口罩,但课间和学生交流时需佩戴口罩;任课教师上课时原则上自备随身扩音器,也可在做好防护、保持与话筒距离的情况下使用教室固定扩音设备,使用扩音器时请注意控制音量不要过大,以免影响其他教室上课。

任课教师课前下载选课名单,按学号排序为学生指定座位号(同一宿舍的学生相对集中就坐),第一次上课或课前通过雨课堂、学习通、微信群等发布座位号,并根据教室容量确定起始座位号,保证学生在最合适的位置上课。上课时要求学生按指定位置就坐,每次上课都要拍摄课堂照片,记录学生就坐情况,检查、记录缺勤情况,课后及时按照“年月日-节次-教室-教师姓名”命名照片,学院每周收取一次,教师也要留存备查。

本学期使用多媒体教室授课的教师,如需要安装授课软件,请准备好软件并联系授课校区工作人员,由工作人员协助安装,东校区联系电话:7521394,西校区联系电话:7528045。

   2、实践教学

各学院扎实落实本学期实践教学任务,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周末或晚上等时间,协调统筹完成教学任务。本学期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性的校外实习和参观活动,如安排外出实习,学院应与合作单位及学生签订协议,落实健康防护要求。

(1)校内进行的实验、课程设计、实习实践

a. 学院按照实验室相关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。

b. 鼓励教师充分利用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等网络资源进行线上、线下混合式教学或辅助教学。

c. 未安排校内地点的实践教学任务,如需使用教室、实验室等,学院提前协调办理借用手续。

d. 教师按照在教室、实验室任课要求完成教学工作。

(2)校外实习实践

a.如必须外出实习的,学院提前1周在OA系统填写《学院外出实习申请表》向教务处申请备案,实习场所应就近安排。

b.学院统一安排实习用车,外出期间不允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不允许到非实习单位的其他地点。

c.学院提前联系实习单位,了解实习单位疫情防控情况。指导教师需提前核实与学生接触的实习单位人员健康状况。

d.路途期间师生全程佩戴口罩。实习期间师生须遵守当地政府和实习单位疫情防控要求。实习期间需要住宿的,应以学生宿舍为单位安排住宿,就餐时保持距离,不允许外出就餐。实习期间如教师、学生出现发热、咳嗽、腹泻等情况,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,及时就医,并第一时间上报学院。

(3)毕业实习

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或分散实习的方式进行,在疫情符合学校疫情防控总体要求、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安排外出实习。学生外出由学院审批,学院做好外出安全监控。学生定期向任课教师汇报实习情况,实习结束后,按学校相关要求返校。

毕业实习期间如遇异常或突发情况,请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,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,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。

五、调代课及教室借用流程

本学期临时调代课和教室借用继续使用OA系统办理,按照《教师调代课审批》、《教室临时借用审批》流程申请和审批。

   六、鼓励教学改革,提倡多元化教学方式

学生返校后,拟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,学院需严格审批,确保教学资源充裕、教学设计合理、教学质量等效。单位审批同意后,由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将线上教学周次、学时、时间节次进行备注,具体备注方法:教务系统客户端-理论环节-教学任务维护--双击指定课堂-于课堂标签备注项中进行备注。


   七、外聘教师管理

(1)聘用单位凭外聘教师开课前14天健康状况卡、河北健康码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、外聘教师审批材料和一张近期照片,提前3个工作日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申请为其办理《校园出入证》。外聘教师可凭《校园出入证》,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校。

(2)聘用单位加强管理,严格要求外聘教师遵守我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,按照日常行课教师管理要求上课。

 

 

教务处

2021年3月26日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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